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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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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访星。

    铁顶城。

    一座午夜十二点之后宵禁的城。

    “完蛋,皮软了!”

    地铁车厢中, 石仲心中担忧道。

    虚汗无力的他站在门口位置,拥挤程度让其不用担心摔倒。

    他将手伸进抱着的双肩包内,摸了摸、捏了捏纸团,又似乎舒服了少许。

    感觉到左眼中的视野逐渐变黑,石仲便抬手推了推眼皮。

    再把搭拉下来的左脸揉了上去后,才感觉正常了一些。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些举动全被旁边的一伙人看在了眼中!

    “牙龈开始有血腥味,对比腕表上说的,我还能活大约二十个小时!也不知道这宝贝够不够……”石仲心中想道,假装无意地看了看周围。

    盯着他的几人见状,连忙避开了目光。

    “基因美容,安全无副作用!外城三院到了。”

    车厢内的人群,麻木地听着广告蜂拥而出。

    石仲也小心地抱着包裹在前面走着,身后几名心怀不轨者亦死死咬住。

    ……

    石仲的家距离站点不远,也就步行十分钟的路程。

    转弯进入胡同,会路过一条“红柳街”,莺莺燕燕热情洋溢。

    “喂!大帅哥回来啦?吃饭了没,进来吃点吧~!”

    “别听她的,来姐姐这里,粗粮营养好……”

    石仲一米八的个子,有着还算俊朗的面容,每次回家都会被调戏。

    毕竟,都混熟了。

    若是往常,他还能回怼两句玩笑话。

    可今天却只能用卫衣的帽子,遮盖住发白的面庞,抱着双肩包默默前行。

    不过……想起这家的老朋友小空,还有对面的小雅。

    也不知道今后还是否有命,再次对战那两名手下败将。

    走出街尾,转弯没几步,石仲来到了一间杂货铺。

    老憨躺在摇椅上,脸上盖着报纸,他那傻儿子大壮依然坐在凳子上发愣。

    “老憨叔,我找您有点急事儿。”石仲将包放在柜台上,低声快语道。

    老憨在摇椅上一动不动,声音从报纸下传来:“哦,石仲啊,什么事儿啊?”

    说完,他悠着双腿摇了起来。

    “我要买基因改造液!”石仲急道。

    “啪”,老憨听言一把抓住柜台,制止了摇椅的晃动。

    几秒后,他又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松开了手继续摇晃着。

    “呵呵,莫非你听到了什么传言?我这可没那些东西啊。”老憨淡淡地说道。

    开玩笑,这东西在内城对常住人口免费,可在外城却是稀罕物。

    而且私人倒卖是违法的!所以老憨不敢承认。

    “我出城了,从一群冒险者口中听来的,他们说你这里有。”石仲缓缓说道。

    石仲其实也没想到,自己楼下不起眼儿的杂货铺,竟然另有秘密!

    而现在,这个秘密又正好关系到,他能否继续活着!

    听闻此言,老憨“哗啦”一声拿掉报纸,坐直身体看向石仲。

    “你出城了?咦!脸色这么差,受伤感染了?”老憨惊讶地问道。

    “是的!”石仲答道。

    然后张开右手,只见拇指上有个小口子,已经止血发白。

    得到确认,老憨使了个眼色,让大壮拉下卷帘门,打开了灯。

    他思索片刻后道:“不错,我这里是倒卖一些东西!但价格极贵,你不一定买得起啊。”

    石仲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说道:“我虽然是第一次出去,但运气不错在河边挖到了一件宝贝,老憨叔你看看?”

    “哦?是什么宝贝,我看看。”老憨来了兴趣。

    慢慢地,石仲从双肩包内拿出了一个纸包,一层一层小心打开。

    最后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完好无损的白色瓷碗,周身有着蓝色的花纹。

    “这……这是你在野外弄到的?”老憨激动地问道。

    还没等石仲回答,老憨就已经将它抢在手中,然后从柜台下拿出了一个放大镜。

    看了足有五分钟后,老憨越发激动起来。

    “没错,是前文明的饭碗,不过具体年份未知,内城的强者、富豪们对这些东西非常喜欢。”老憨说道。

    “那……那够换基因改造液吗?”石仲紧张地问道。

    老憨看了石仲一眼,皱眉摇头道:“还差一些,基因改造液我要四百万才能拿到手,而这个碗么……大约能卖一百多万。”

    “还差二百多万?这么贵……老憨叔,我还有四十万存款和房子,加起来有一百万。”石仲继续说道。

    “哎——,算我帮你的,这碗给你算二百万,加上你的房子和存款,还差一百万啊。”老憨叹道。

    石仲听罢,无力地摊在了凳子上,喃喃道:“可是……我只有这么多了。”

    他心知,虽然邻里之间相处不错,但是老憨、小空、小雅这些熟人,也不会借他一百万的。

    别说他们拿不出来,就算拿的出来石仲也还不上。

    一百万在外城可是两套房子的钱!

    “我该怎么办,再过不久我的肉也会像软泥一样,然后是骨头……”石仲心中,思绪万千地念叨着。

    此时此刻,他依然没有后悔出城,只是不甘心……

    五年前,十五岁的他在家中醒来,脑中一片模糊什么都不记得。

    只有床头柜上放着的一个腕表通讯器,里面有自己的一些信息,还有这间房产和五十万存款在他名下。

    孤独到十八岁,老天可怜交了个女朋友。

    可半年后,就在他们发生了关系的第二天。

    女朋友也突然不见踪影,只收到一条她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的留言。

    直到今天早上,石仲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浑浑噩噩的活着,还不如传言里说的出去拼一把!

    长这么大,总要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更要尝试成为一名强者。

    ……

    见石仲双眼无神地坐在凳子上,老憨面露难色,似不忍心地开口道:“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只不过……”

    石仲被话语吸引,抬头急切地问道:“只不过什么?”

    能活着谁都不想死,更何况他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老憨慢慢地正过身来,眯着眼说道:“只不过,这个办法九死一生!”

    “啊?”石仲被老憨的话惊到了,然后疑惑地问道,“老憨叔,我现在的身体恐怕……”

    “没关系,虽然具体细节我不清楚,但只要去了那里,他们就会给你一个拼命的机会!我只是个中间人而已。”老憨打断道。

    话落,屋内一阵沉默。

    石仲感受着口中的血腥味。

    还有心中对活命、对变强以及改变生活的渴望……

    “老憨叔,我去!”石仲猛然抬头,坚定地说道。

    “好!总比坐着等死强,不过费用二百八十万还是要收的。”老憨说道。

    石仲通过腕表的多重验证,将房产转到老憨名下。

    又转了三十万的存款,瓷碗抵了二百万,一切顺利。

    “老憨叔,我时间不多了,下一步怎么做?”石仲虚弱地问道。

    “嗯,你要……”老憨说道。

    刚掏空家底的石仲,正认真听着。

    忽然!

    毫无防备的他,后颈处骤然间受到了一记冲击。

    紧接着,脑中眩晕感袭来,眼前一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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