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多目(三)
秋守手里拿着一个青铜圆盘,他在手里掂了掂,把盘子按在眼前这面透明墙上。
透明墙一和青铜接触,马上就剧烈地抖动起来,它冒出丝丝刺鼻的黑气,熏得人脑子疼。
秋守一看有戏面露喜色,还没等笑出来,一团黑雾突然扑面而来,说时迟那时快,秋守躲闪不及,和这黑雾撞了个满怀!一瞬间,他感觉双目刺痛难忍,眼前一片漆黑,竟什么也看不见了!
温热的液体流过脸颊,秋守满脑只有一个念头:“轮到我了!”
他第一时间把青铜盘抱回怀里,紧闭双眼拔出军刀,侧耳听着周围的动静。按理说现在他应该已经死了,但过去许久,他还好端端地站着,是不是每个被夺走眼睛的人,都以为自己还活着呢?
他感觉眼睛好受了一些,慢慢睁开眼睛,就看见周围一片清明,没有黑雾,黑窟窿也不见了,地上只留下一滩恶臭的眼珠子,那面墙不见了。
秋守看向大堂,门口被挖了一条大缝,离门口近的人都眯着眼,后面有人捂着鼻子跑过来,震惊地看着外面,指着门口兴奋地说叫道:“快看,墙不见了!”
夏国杰放下捂着眼睛的手,他看着秋守,一眼看见了他手里抱着的圆盘,他满脸疑惑,正要走出门说话,就听到周围有人叫了起来。
“哥!你怎么了!”那个人痛哭地抬起头看着夏国杰,“大叔,我哥死了!是刚刚那股黑气……!”
夏国杰蹲下来,看着这个死去的年轻人,死状和之前的死者无异,那怪物在临走前,还拼死带走一条命。
秋守这时已经把青铜藏起来,他越过大门走进来,夏国杰还蹲在地上安慰人,他看了看四周,地上躺着八具尸体,他皱眉问周围放松下来的人:“怎么地上躺着八个人?刚刚又死了三人?”
“刚才我们在这里面挖地好好的,从门口就喷进来一股黑气,一下子充斥整个空间,我的眼睛被辣得受不了,再睁开时就这样了。”有人愁眉苦脸地说道。
夏国杰走过来,“我也是什么也没看见,加上二楼的兰大姐,我们死了九个人,哎……”他看了看周围无精打采的人,还有人抱着尸体哭泣,“把这几个弟兄姊妹的尸体收敛一下,剩下的明天再说吧。”
现在也只能如此,天已经蒙蒙亮,所有人折腾了一晚上,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
夏国杰把秋守叫到一边,他看了看秋守的怀里,问他:“刚刚你干了什么才让那黑墙消失?我看到你拿着的那东西了,为什么不早拿出来,说不定我们不用死这么多人!”
“我拿出来了,还不是又死了人?”秋守盯着他,“不是我让他消失,我只是加快它杀人的速度罢了,它人杀够了,也就走了。如果我知道会这样,我一定不会拿出来。”
夏国杰张了张嘴,他无力反驳,想了想只能问他:“那东西是什么?好像对这些怪物有威慑力,如果那些怪物再过来,也许它能派上用场……”
“我不能说,也不能拿出来,请别为难我。”秋守一下子把话堵了回去,他不想有人觊觎这青铜,半吓唬他道,“何况拿着它你不会安全的,这东西一开始放在我那哥们身上,你看看他伤成什么样子了。”
“嗯。”夏国杰看秋守强硬的态度,知道说再多也没用,索性闭上嘴不说话。
秋守回头看了一眼,几个人正缩回头去,从他俩出来后就一直有人钩着头往外看,他知道不止夏国杰一人看到他的青铜,夏国杰是个君子,其他人就未必了,这下好,不止要防怪还要防人了。
两人相顾无言,只好去帮忙收拾残局,他们把九具尸体搬到一块,举办了一场简易的告别仪式,然后就地火化了。
门口的一大摊血球还散发着恶臭,秋守想了想,在上面淋上火油,一把大火把它们烧成了黑炭,最后几个人铲着找了个地给埋了。
好不容易一切忙活完,天已经大亮,夏国杰拉着秋守还想再讨论一下去芍广市的事,他想把行程提前了,最好能赶在这多眼的怪物下次来之前离开。秋守拍着他的肩膀说一切任由他安排。
早班的人已经来到门口替班,他们看到一地的狼藉已经见怪不怪。
秋守想起昨晚夏国杰跑下楼说的那句话,问他:“昨晚你说要不行就撤退,是往哪撤?”
“往里边撤呗,你看,每次都在门前的人遭殃,里面的人一点事也没有,本来想着都到里面躲躲,但又怕进来别的东西,哎,太难搞了!”
说话间跑过来一个人,他扶着膝气喘吁吁地说:“不好了,李朝乐死了……”
夏国杰一下抓住他的肩膀,“他怎么死的!怎么回事!?”
“我早上起来就看到他死在下铺,他满脸血,我去探他的呼吸,他已经死了。”
“他的眼睛呢,你有没有看清楚?”秋守问道。
“眼皮都凹下去了,我觉得他的眼珠一定不见了,昨晚是不是那怪物又来了?”
“它是来了,我看里面未必安全。”秋守看了夏国杰一眼,继续说,“先把死者清出来,里面不止只死一个人。”
夏国杰应了一声,就是往东边的宿舍跑去。秋守回去找徐肃远,他怕这哥们也在睡梦中死去。
进了病房,他看了一圈,这里没有人死亡。徐肃远已经醒了,叶菁菁在给他换药。
秋守带着一身腥臭走进去,叶菁菁看见他,问道:“昨晚……很辛苦吧?我早上路过大堂,看到门口全是血迹。”
秋守点头:“是啊,毫无招架之力。”他疲倦地坐着徐肃远的床边,问他,“你感觉怎么样了?”
“我没事。”
秋守点点头,顺势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他饿得胃直抽抽,但厨师死了他也不好要吃的。
叶菁菁走后,秋守睁开眼睛,对徐肃远说:“我们要去一趟芍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