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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舍我其谁马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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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北汽勇士冲上来的人是马振邦。

谢长风带着五百人向陇城县进发之后,马振邦没有闲着。他把战场上留下的伤员和阵亡者的遗体一具一具地运回了清河村,又组织人手加固了村墙,清点了剩余的弹药。等这些事情全部做完,他才有了喘息的机会。

他让厨娘熬了一锅粥,先盛了一碗,端去了医馆。

许青禾从昨夜开始几乎没有合眼。马振邦打退西夏军进攻之后,她只在凌晨时分靠着墙眯了一炷香的功夫,然后就继续救治和照顾伤员。

马振邦把粥放在她面前,碗沿还烫手。许青禾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谢谢,端起碗来小口小口地喝。他们成婚的时间不算长,但从相处的第一天起,许青禾就已经习惯了夫君对自己的照顾——细致、周到、从不张扬,就像他做的每一件事一样,默默地做好,然后走开。

她有时候会想,这个男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她知道他们五个人来自一个极远极远的地方——林昭、谢长风、王浩川、陈素,还有她的夫君。她不知道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但每当夫君说起的时候,他的眼中就会浮现出一种很温柔的、很遥远的光。那种光让她相信,那一定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好的地方。

那里的女人一定很幸福吧?她想。那里的女人不是只能持家、生孩子,她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像陈素那样对男人不屑一顾。那里的男人都像夫君、像谢长风、像林昭这样,会对妻子好,会把女人的感受放在心上。

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无数个睡前的夜晚,她躺在他身边,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望着窗外的月光,一遍一遍地在心里描绘那个地方的样貌。她描绘不出来,但她觉得那一定很美。

马振邦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照顾疼爱这个小自己二十三岁的妻子有什么值得赞扬的。在他看来,那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来大宋之前,他是那种典型的理工男——二十岁的时候只顾着读书,三十岁的时候觉得还不着急,四十岁的时候开始着急了,但头发也已经谢得差不多了。他没有结过婚,没有谈过恋爱,他的世界里只有图纸、数据和没日没夜的实验。

穿越到大宋之后,他发现自己其实挺满意现在的生活。头发长出来了,身体比以前结实了,手底下做出来的东西正在实实在在地改变着这个世界。清河弩、佛朗机炮、手榴弹、地雷——每一件武器都出自他的设计和改良,每一件武器都在战场上改变了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

多少午夜难眠的时候,他一个人站在清河村的寨墙上,仰头望着满天星斗。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豪情。那股豪情不是“我要出人头地”,也不是“我要封侯拜相”,而是一种更沉、更硬的东西——像铁水浇进模子里,慢慢冷却,最后结成一块无论如何都砸不碎的钢。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他一个人站在寨墙上,四周没有人,只有风顺着墙垛吹过来

然后他自己回答了自己。

舍我其谁。

林昭、谢长风他们是用命去拼,用血去换。

而他马振邦,只需要待在这间灯火通明的作坊里,动动手指,就能让这个时代脱轨。

一颗手雷的配方,可以让一次伏击从“惨胜”变成“全歼”;一个滑轮组的改良,可以让一张弩的射程多出三十步。他不需要冲锋,不需要流血,只需要想、画、做,就能撬动这个时代的平衡。

如果时间够用,他甚至想把这个国家从根上重新犁一遍——不只是军器,还有农具、水利、钱法、税制,把大宋那些千疮百孔的底层逻辑一一拆掉重来。

可现在不行。

留给他的时间,只够救火。

他只能先让这个世界活下来,再谈让它变好。

而现在,他又娶了许青禾。

爱情事业双丰收。他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这辈子值了。

我们五个人,都要好好的。就在大宋,过一辈子吧。

他和许青禾一起喝了粥。粥很烫,米粒已经熬化了,喝下去胃里暖洋洋的,整个人都跟着软了下来。

喝完粥他觉得有些困,便在医馆隔壁的房间里躺下,合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许青禾替他盖上一床薄被,站在床边看了一会儿。他睡着的样子很安静,只是眉头微微皱着,即使在梦里也没有完全舒展开来。她伸出手,轻轻抚了抚他的眉心,然后转身走回医馆,继续照顾那些伤员。

马振邦睡了不到一个时辰,就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了。

“马爷!马爷!”

探马一头闯进来,满头大汗,连门都没顾上敲,喘着粗气,声音都劈了:“陇城县城被西夏人攻破了!”

马振邦从床上弹了起来,赤脚踩在冰凉的地上,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声音已经先清醒了:“你说什么?陇城县怎么会被攻破?谢长风不是带人去了吗?”

“谢爷的人已经在推进了,但遇到了阻力。西夏人的泼喜炮压住了他们,一时半会儿打不进去。”

马振邦没有再问。他弯腰抓起鞋子套上,边往外走边系衣带,步子又快又急,像一阵风卷过院子。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许青禾追了出来。

“夫君,怎么了?”

“陇城县破了。”马振邦没有回头,脚步不停,“我得去救他们。”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就那么站着,背对着她,没有转身,沉默了两三息。

然后他转过身来。

许青禾站在院子中间,清晨的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照得她的发丝微微发亮。她看着他,脸上没有什么惊慌,反而带着一点淡淡的、安静的笑意,像是在等他回来,又像是在送他出门。

马振邦大步走回去,一把抱住了她。

她的身子很轻,被他圈在怀里的时候,像一只安静下来的鸟。他的下巴抵在她的肩窝里,声音闷闷的,带着一种很少从他嘴里流露出来的、近乎笨拙的温柔。

“青禾,他们也是我的亲人。在我这里,他们和你一样——一个也不能少。”

许青禾没有说话。她只是抬起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像哄一个孩子。

“好。我知道。你去吧。”

她顿了一下,声音轻了几分:“很危险吗?”

马振邦没有回答。他松开她,退后半步,看着她的眼睛。沉默了一会儿,他开口了。声音很轻,像怕惊碎什么似的,但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

“青禾,如果我有什么不测——你不要自己一个人过。再找一个对你好的人。”

许青禾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就那么往下淌,一颗接一颗,顺着脸颊滑下去。她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摇头。她只是伸出手,拉住他的手。

“你去吧。”她说,“你们一定会没事的。”

马振邦用力地抱了她一下,像是要把她整个人嵌进自己身体里。然后他松开手,转身大步离开了。

许青禾站在院子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阳光照在她脸上,把她的泪痕照得发亮。她没有追上去,也没有喊他。她只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株长在墙角的青禾,安静地等着风来,也等着风停。

她的眼泪一直往下流,但她没有出声。

因为她心里清楚——有了你,哪里还会有别人对我好。

我许青禾此生只有你这一个夫君。

生同衾,死同穴。

马振邦一边往外走一边下令:“去叫刘长顺和一个清河特战队员来!让他们到村口找我!再去库房给我搬两箱手榴弹,拿三把清河弩,多带几袋弩箭!”

传令兵飞奔而去。

马振邦走到村口,打开北汽勇士的后备箱,开始清点里面的东西。工具箱、备用零件、水囊——他把不必要的东西全部搬出来,腾出空间。

不一会儿,刘长顺和一个特战队员气喘吁吁地跑来了。两人身后跟着几个搬运弹药的村民,两箱手榴弹、三把清河弩、几袋弩箭很快送到了车前。

马振邦打开箱子,把手榴弹一箱一箱地码进后备箱,又把清河弩和弩箭袋塞进去。他拍了拍手上的灰,转过身看着刘长顺和那个特战队员。

“上车。”

两人愣了一下,然后手忙脚乱地拉开车门,钻了进去。车厢里有一股机油和铁锈混合的气味,座椅是皮革包裹的,摸上去冰凉而光滑。两人坐在座位上,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像两个第一次进城的乡下人。

马振邦坐进驾驶室,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先教了他们如何开车窗和关车窗,两人试了几次,掌握了要领,点了点头。

马振邦这才点火。发动机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整个车身微微震动起来。

“一会儿我们冲进西夏大营。”马振邦握着方向盘,头也不回地说,“你们从车窗往外扔手榴弹,射清河弩。西夏人要是反击,把车窗关上就行。这东西,刀枪不入。”

刘长顺和那个特战队员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眼睛里同时亮起了一种光。

刘长顺舔了舔嘴唇,握紧了手里的清河弩。他听说过——第一次清河村保卫战的时候,这个大铁箱子就动过一次,当时把西夏的千人队打得落花流水。而现在,它又要动了。而这一次,坐在里面的是他自己。

他这辈子没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

马振邦没有心思去观察和猜测他们的想法。他挂上挡,踩下油门,发动机的转速骤然升高,车身像一头被唤醒的野兽,猛地蹿了出去。

北汽勇士冲出了清河村的寨门,卷起一路烟尘,朝着陇城县的方向,朝着西夏大营的方向,朝着喊杀声最密集的地方,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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