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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动了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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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吓得哇哇大哭。恰逢有人路过,听到哭声进来查看,马全武这才撒腿跑回家。

次日,派出所来人将他从学校带走。

因年纪尚小,最终只被处以十五日拘留。

学校得知后,立刻开除了他的团籍,将他逐出校门,并撂下话:

这样的人渣,回家待着去吧,别再玷污校园。

马全武被抓后是如何想的呢?他只觉得学校太无情,只因这点事便开除他。

他说,从那一刻起,自己仿佛看破了红尘,一切美好的愿望全完了,

觉得现实不再如想象中美好,人与人之间充满尔虞我诈,尤其对女人,更是恨之入骨。

这里的“女人”,指的自然是李婶和那位女同学。

于是,他想报复女人,把她们弄得越惨越好。

这件事对马全武的家庭,尤其是对他的母亲,打击极大。

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犯下这样的大错?

当妈的怎忍心眼看儿子前程断送,后来便花钱托关系,为他另寻了一所学校,

好让他继续学业,同时也将他的名字改为“马新野”。

唉,取名这事有时真不能不信,

原本是盼他在一片新的原野上驰骋,

不想这名字一改,他反倒成了一匹脱缰野马,开始撒欢狂奔,一路奔向深渊。

到了新学校,马新野特别怕见到熟人,连上厕所都是趁四下无人时快去快回。

但有一点,他没有放弃学习,按时上下课,成绩依旧很好。

没过多长时间,他竟然再次入了团,又当上了班干部,令人啧啧称奇。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从同学的书包里看到一本黄色小说。

那时流行的是手抄本,如《少女之心》《曼娜回忆录》之类,全用文字描摹细节。

自打看了这些污秽文字,马新野便终日精神恍惚,神魂颠倒,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他再次入团当干部,母亲大为欣慰,以为孩子真的改好了,终于可以放心。

可她哪里知道,这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最后的平静。

马新野迷恋上那些淫秽读物,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看了难免会有反应。

有的自行排解,有的则铤而走险,因此常引发青少年犯罪。

马新野则不同,看完之后他正蠢蠢欲动,

还没等他主动去寻,竟有人自己送上门来,真可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一九八六年七月六日,星期天,一大早马新野去浴室洗澡,浴室尚未开门,他便在门口溜达。

这时,有个女子站在一旁不住打量他。

小马见她穿着精简,模样也标致,便问:“你瞅啥?”

那大姐嫣然一笑:“瞅你咋地,我们玩玩行吗?”

马新野闻言大喜,自己刚看完那些东西正愁无处实践,这简直是天上掉下个“林姐姐”。

大姐将他带到一处僻静角落,迅速褪去衣物,催促道:“愣啥呢,快点。”

就这样,年仅十五岁的小马同学第一次尝到了所谓“人间禁果”。

这初次体验令他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从此彻底坠入深渊,一发不可收拾。

这种“免费的午餐”不可能总遇到,当马新野再有想法时,该如何是好?

他不愿自行解决,又无条件花钱去找,唯一的办法,便是用强。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天气寒冷。

放学后,马新野与几个同学打扫完教室卫生,又顺路将一名女同学送回家,然后独自一人溜达着往回走。

途中,对面过来一个骑自行车的姑娘。

此女名叫刘晓华,二十三岁,容貌秀丽,是家中独女,在石油公司担任出纳。

她对象姓张,在医院放射科工作,二人正值热恋。

当刘晓华从马新野身边经过时,他心中一动:这是谁家的姑娘,竟生得如此漂亮?顿时邪念丛生。

他见四周无人,一把便将姑娘从自行车上拽了下来。

刘晓华大惊失色,奋力呼救。

马新野见势不妙,一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另一手扯下她脖子上的围巾堵住她的嘴,将其拖入离路边二十多米远的野地里。

就在这拖拽过程中,刘晓华竟断了气。

可见这小子力气不小,但他当时并不知晓,只以为对方昏了过去。

他随后迫不及待地解开姑娘的衣物,开始疯狂发泄。

完事之后,他竟还“好心”地将衣服盖在刘晓华身上,以免其“着凉”,这才跑回家中。

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奸杀,马新野是何心情?

既感到刺激,又充满恐惧,晚上还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被警察抓住,一枪爆头,吓得魂飞魄散。

次日凌晨五点,沙岗乡一名叫安志红的小学教师晨练,

跑到石油公司大路南侧的野地时,看见一团白花花的东西,走近一看,竟是一具赤裸的女尸,她连忙报案。

警方很快确认了死者身份。

刘晓华是二十四日下午四点二十分离开的单位,

当晚九点她父亲老刘见女儿未归,还去单位找过,后来以为她是与对象看电影去了,便没在意。

案发前几天,刘晓华曾与对象小张吵过架,但小张有不在场证明,当时正在上班,嫌疑被排除。

后来在清理刘晓华衣物时,发现了一个署名为“王红”的人写给她的三封情书。

再查,王红是刘晓华在技校时的同学,信中可看出王红一直在追求她,

而刘晓华并不喜欢他,并反复强调原因。

会不会是求爱不成行凶报复?经调查,王红也不具备作案时间。

查了一段,案情毫无进展。

马新野第一次作案,本意并非杀人,人却死了。

四个月后,他见风平浪静,竟总结出一条歪理:

之所以安然无恙,是因为那女的死了。

换言之,只要不留活口,便死无对证。

好,那以后就这么办,且绝不能留活口。

其实,许多连环凶犯皆是如此,只要不被抓住,便会接二连三地作恶。

一九八七年三月七日晚上八点,一名叫孟燕的女中学生上完晚自习回家,

走到六中附近一个厕所时,马新野恰好从里面出来。

他见这女孩长得清秀,立刻动了邪念,便偷偷尾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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