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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4章 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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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佛寺怎么和律法诉讼扯到一块去了?

  李灵德闻言一惊,想问个究竟,高殷已经放下帐帘,一副不打算多说的样子;她也不好追问,只能看着高殷车驾远去而行礼,在之后的时间里慢慢思索,推敲着至尊此言的深意。

  她不知道后世的律师模式有多重要,合理的诉讼机制在追求治下无讼的古代没有发育的土壤,其中的关窍哪怕让诸葛亮、房玄龄等明谋国士来思考,也根本无法理解——不是他们想不通高殷追求诉讼制度化和程序化,而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提高诉讼数量,这样只会引起百姓无限追讨,提高民野的纷争频率,最终不利于国家稳定。

  对中国来说,百姓就本本分分地当牛马,安心给上层打工种地提供赋税就完事了,牛马之间的矛盾他们不屑理会,这种事只要在祭拜和下诏的时候对着老天嚎两嗓子“为了万民”就可以了。

  但高殷来自现代,十分清楚人和人的交往既然有美好的相遇,也就有丑陋的相处,哪怕恋人也时常会因为感情变质而分崩离析,何况涉及到种种利益相关的事情?

  人们的恋情因宗法制和婚姻制度被锁定,高殷自己是受益者,也就不打算改,不然所有妃子跟他谈起人人平等、自由意志,要求额外的补偿,那高殷也只好伸出屠刀作为她们的青春损失费了;

  但诉讼这件事则不同,可以说其中隐含了中国治乱兴亡的脉络。

  春秋战国之所以能有百家争鸣,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时人默认君与臣各有应尽的道义与职分,无论是《论语》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还是《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以及最经典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都在确定这种权责关系。

  各人的地位随着社会分工不同而不同,不过每个地位都有自己要遵守的原则和权责,是毫无疑虑的,所以会有镐京国人不满周厉王的暴政,集结起来推翻周厉王统治之事,因为周王乃至后世天子的本质,就是部落氏族中的大祭司、大族长和大军团长的代表,在神权行政权以及军权方面都负有最终的责任,也因此获得了最高决策权。

  因此春秋时期的贵族们经常亲自上阵,打仗不仅是他们的义务,甚至还是特权。

  而秦制之所以残暴,就是改变了这种政治默契,所有人只履行义务,享受不了应有的权利,权利都被上层盘剥献与更上层了;

  职责就意味着做事,做事意味着有消耗和对错,而上层只要不做事,就永远没有消耗和错误,也就是永远正确。

  就比如亲征这件事,作为军队最高指挥的皇帝,本身就有义务亲临战场,带领将士走向胜利,然而皇帝们为了稳定性和自身以及子嗣的地位考量,将这一职责的主要责任转交给了将领,以至于玩出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奇葩生态,因为这本质就是君主的私域,君主之上无皇权,而将领在切实履行统军义务的时候,沾染了皇权的金辉。

  如果皇帝亲征,那谁还敢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呢?君就是大将,是统帅,是天命所归的最高负责人!

  而一个不在前线参与艰苦行军、不亲眼见证尸山血海的皇帝,本就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将领,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皇帝一代不如一代,因为根本没在前线历练过,所以中国古代才会屡屡出现押注数十万而一招落败,哪怕胜利了也消耗巨大的战争,躲在皇位上的帝王不仅对战争的残酷性难以认知,对风险的偏好也天然高于亲历战场的君主,他们实际上玩的就是一场战争游戏,只是消耗的是真实而血淋淋的人命。

  说的就是你,刘小猪!

  同样的,前线将领手握重兵、承担全部军事责任,但无权决定战略方向、也无力控制后方支援,所以白起最后被逼自尽,姜维屡被猜忌,五代十国屡屡出现军将倒戈自立为王的事情,同样是权责倒挂的体现,将领们承担了军事责任,却没有为他们设置行政权力上的安全保障,于是“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替君王履行风险职责而换来的巨大威望,又反过来遭到君王猜忌而黯然收场。

  古代中国的政治格局就变成了一场内耗,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在各种意义上都成为了竞争者,只有其他人全部死绝,或是成为永远不敢反抗的奴隶,才能迎来短暂的和平。

  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言“载舟覆舟,所宜深慎”,以此劝谏李世民,但这句话的前提就已经将喻为水的臣民视作皇权的私有物,而忽视了水的自然性,也就变相承认了皇权天然控制着“水”的权力,春秋战国时确立的君臣职权守则,已经被破坏得不成体系,一切全靠皇帝本人是否有自觉。

  于是官僚们投上所好,皇权喜欢甩锅,官吏们就不做事或刻板运转,最终推崇起“无为而治”,甚至在官僚阶层壮大后反过来推崇皇帝“垂拱而治”,一有锅就甩给皇帝,让皇权品尝自己的恶果。

  百姓们也没有足够的能量反抗越来越精密、冷酷的朝廷公器,于是只能等到公器自己崩坏得差不多时,再给朝廷表演一个大的,比如大泽乡起义,比如黄巾起义,世间只是从有秩序的损公肥私变成了无序的损私肥公;乱世和治世,只是权责是否脱节的区别。

  高殷改革律法,推行佛讼,除了要控制佛教继续生长的趋势,纳入朝廷的框架内吸收其资源,还是要用佛教推动法律的执行,众所周知订立了而无法执行的法律和废纸没什么区别,而佛门中人的辩经力与难缠程度,是能让官吏更头疼的,能够有效地帮民众抗衡代表朝廷的官吏进行剥削;虽然这样也会反过来影响朝廷,倒逼朝廷对民众做出适度的妥协。

  即便高殷是朝廷的领袖,利益会因此受损一部分,但他并不觉得这样不好,相反,从长远来说,有利于齐国的将来;

  他拿的太多了,就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而言,他的确已经收获太多,虽然在这个时代是理所应当的事,然而从来如此,就对吗?

  像广纳众女、按喜好杀人、随意凌辱臣下,乃至用国家公帑来满足私欲这些事情,他也甘之如饴,也舍不得放弃,但要在适当的地方划下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是他这个天子不能冒犯的原则。

  毕竟他只是天子,而不是真正的天意,他自己太清楚这所谓的天意是如何来的了,人民把他高高捧起,他就必须把人民记在心里,哪怕只是一个笼统的“人民”概念,也要有着最基本的敬畏心,即便要优先照顾拱卫自己的利益团体,不能将所有的资源都重新分配给百姓,也要给出他们最低限度的生存资源,并让他们为齐国的将来有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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