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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我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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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警察被骂得一点脾气没有,只能灰头土脸地悻悻回去交差。

老蒋就这么有惊无险地,又躲过一劫。

那么,另一起厕所凶杀案呢?

说来也快,这案子不久就被警方宣布“侦破”了。

可真凶,自然不是王英利和陆洋,而是一个叫杨云中的倒霉蛋被硬生生扣上了罪名。

又一起冤案,就此炮制出炉。

赵乃文在厕所遇害后,警方勘查现场时发现,死者身上的钱财分文未动。

由此推断,这大概是情杀或仇杀,根本没有一个人往“随机杀人取乐”的方向去想。

一番走访调查下来,仇杀的可能也被排除了,情杀的嫌疑便凸显出来。

那么,这推断又是怎么落到杨云中头上的呢?

杨云中当年二十五岁,和赵乃文同在肇东皮毛厂当工人,两人平时关系处得还挺不错。

杨云中一直想追求厂里一个叫胡春荣的女工,可表白之后被对方一口回绝了。

有一回,杨云中跟几个哥们儿凑在一块儿喝酒,席间有人半开玩笑地瞎起哄:“听说那胡春荣,跟赵乃文走得可挺近乎啊。你不是一直惦记着小胡吗?这要是让人家给撬走了,你咋整?”

杨云中当时灌了几杯猫尿,借着酒劲,随口就秃噜出一句浑话:“谁他妈敢跟胡春荣处对象,我就整死谁。”

得,就凭这么一句酒桌上的胡言乱语,他便成了本案的头号嫌疑人。

12月2号,杨云中被肇东市公安局逮了进去。

主办这个案子的,居然又是那位老熟人——刘永富。

没错,就是之前一手炮制了隋宏建冤案的那位大队长。

不过眼下人家已经高升,稳稳当当地坐上了副局长的位子。

审讯一开始,刘永富倒也不绕弯子:“先说说吧,案发那天晚上,你在哪儿?”

杨云中如实答道:“那天晚上八点到九点,我跟同学张景江在外头打台球呢。打完球,我就直接回家了。”

警方随后找到杨家,杨云中的母亲闫凤琴亲口证实了儿子的话,确实是打完球就回了家,时间上没什么问题。

可紧接着,办案人员在杨云中家里搜出了一双鞋,鞋面上带着血迹。

这一下,他们像抓住了铁证:“鞋上有血,这就是你作案时留下的!”

杨云中急忙辩解:“不对!那是一个月前我跟人打架时蹭上的。不信你们可以去问张景江,或者干脆验验血型啊。”

办案人员眼一瞪:“我们哪有那闲工夫给你搞什么化验?我说是遇害者的,那就是。”

不过,警方到底还是找张景江问了话。

张景江给出的证词明明白白:一个月前,自己和杨云中在街上撞见女同学张某跟一个陌生男子在一起。杨云中不知怎么就跟那男的起了争执,后来对方叫来一帮人,两下里动了手,杨云中鞋上的血迹就是那回留下的。

可最有意思的是,警方非但没有采纳张景江这份证言,反倒认定他是在作伪证,直接将他收审关押。

还不算完,他们还逼着他重新编造一套新的“证词”。

紧接着,警方又认定杨云中的父母涉嫌包庇,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把老两口也一并抓了进去。

再说杨云中这边。

他咬紧牙关,死活不肯认罪。

好办,不肯招是吧?大刑伺候就完了。

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拳打脚踢,把这老实人揍得跪在地上不住磕头,带着哭腔直喊饶命,可饶是这么着,他依然没松口。

接下来,审讯升级了。

他们抄起电棍,直接往他嘴里狠狠一杵,就让你自己尝尝,这黑乎乎的大棒子究竟给力不给力。

说句实话,这法子损到家了。

哪怕你往人大腿根、咯吱窝底下垫呢?他们偏不,非往人嘴里捅。

霎时间,噼里啪啦一阵电流乱响,伴随着一声阴恻恻的逼问:“实话告诉你,你爹妈也给弄进来了。你要是痛快认了,他们立马就没事。”

这一下,正中了杨云中最柔软的地方。

他再也扛不住了,自己一个人被霍霍不要紧,可绝不能眼睁睁看着年迈的父母受牵连。

他脑子里飞快地转了个念头:眼下这关口,我只能先认下来,等熬到了法庭上,再当堂翻供喊冤。

很快,一份听话又合用的口供便炮制出来了:11月15号那晚,我喝完酒,脑子里全是报复赵乃文的念头。我拿上斧子直奔赵家,谁知走到他家附近,正巧撞见赵乃文去上厕所。我悄悄尾随进去,趁他不备,掏出斧子把他砍死,随后逃之夭夭。

到了1995年3月,检察院的人下来提审,杨云中瞅准机会,当即便翻了供,声泪俱下:“青天大老爷,我冤枉啊!那全是他们刑讯逼供,我实在熬不住才瞎编的!”

可检察院的人前脚刚走,等着他的便是一顿变本加厉的收拾。

让你喊冤!让你翻供!一顿折磨下来,人几乎废了。

1996年9月27号,绥化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杨云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景江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杨云中的父亲杨发、母亲闫凤琴犯包庇罪,各判一年,缓刑一年。

杨云中当庭表示不服,坚决上诉。

这场横祸,甚至连他大姐都被卷了进去,无端端被关了整整三十六天。

此时,杨家还勉强自由着的,只剩下大哥杨云平一个人。

他一直在肇东做粮油批发生意,买卖干得挺红火,在当地也算是个小有家底的土豪。

为了给弟弟洗刷这天大的冤屈,杨云平把生意一扔,开始拼了命地四处奔走。

1997年7月22号,黑龙江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定绥化中院的一审判决部分证据不充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子似乎出现了一线转机。

到了1998年9月7号,绥化中院重审后再次作出判决,依然认定杨云中因求婚不成而行凶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无期徒刑。

同案的张景江犯包庇罪,判三缓三;杨云中的父亲和母亲也因包庇罪,各判一年,缓刑一年。

虽然从死刑改成了无期,好歹保住了一条命,但杨云中无论如何也不接受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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